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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4S店维修费虚报,在线司法确认程序助消费者获赔

发布时间:2024-11-15 15:33:01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去4S店维修车辆,上海司法发现维修费虚报,普陀还导致车辆贬值1万余元……近日,维修消费者谭先生在维修车辆时与4S店发生纠纷,费虚费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采取在线方式启动司法确认程序,报线当场完成调解,程序最终4S店赔偿消费者8000元。助消

记者了解到,获赔由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险,上海司法消费者谭先生于2022年10月将车辆送到某汽车4S店进行维修。普陀维修前4S店已经与消费者确认了汽车尾灯划痕不需要更换,维修后视摄像头等部件实际也没有更换,费虚费但是报线汽车尾灯、后视摄像头等实际没有更换的程序部件费用却都由4S店报进定损单里了。不但使消费者支付15000元维修费中有虚报的助消维修项目,而且由于4S店未更换相应部件,导致消费者今后想在二手市场出售时车辆将贬值1万余元。对此,消费者要求该4S店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普陀区消保委调查得知,消费者车辆交通事故出险后保险公司核定了事故定损单,其中列明了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清单。但是4S店实际并未按照定损单罗列的项目进行更换或者维修,但实际收费却按照定损单结算,导致实际维修费虚高,并且对车辆现时估值产生负面影响。

普陀区消保委指出,保险定损单是维修服务的要约,作为要约承诺方的4S店应当根据要约内容履行维修更换的合同义务。4S店根据实际情况认为不需要维修更换的,应当事先与消费者协商并完成相关手续,并且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由于4S店的不规范操作导致消费者承担了额外的维修费用并且直接导致车辆估价贬值,对此4S店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及交易条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此,普陀区消保委进行现场协调,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最终被诉方4S店赔偿消费者8000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解普陀区消保委与普陀区人民法院第一次采取在线方式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即当事人身份确认、调解笔录制作生成、协议书审核确认等步骤全部在线完成。法官不用到现场就可以即时实现诉调对接的所有流程,当事人现场履行完毕后只需等候收取法院司法确认裁定书即可。

一站式司法确认流程的做法简化了当事人的手续,在调解当场即可完成整套动作,收集齐所有必要材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升了消保委的调解效率,使得诉调对接模式具有更好的可推广性,在大金额标的以及复杂消费纠纷的协调处理中发挥其更好的优势,推动消保委调处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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