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王欣 记者薛庆元)5月27日,江苏江苏省南京市消费者协会与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共同发布了《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以下简称《范本》)。南京
据介绍,推出同范此次推出的婴幼育服《范本》是根据《民法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意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和《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定,具体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儿托履行地点、江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南京班级设置和人员配备;费用及支付方式;权利和义务;保密事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合同变更、推出同范补充或解除;其他事项等九条。婴幼育服
据悉,儿托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江苏市消协和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此前对托育服务行业进行调研,南京发现行业混乱,推出同范投诉多,婴幼育服没有标准规范,儿托合同文本乱七八糟。《范本》的出台将有利于机构规范管理,提高托育机构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接下来,多方将共同努力,加强对行业机构的扶持,创新管理方式,按照《范本》开展工作,推动行业朝着多元化、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打造行业机构中的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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