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论著都认为,唐代天清唐代妇女贞节观念淡薄把离婚与再嫁不当回事。寡居而最近也有学者通过研究认为,妇女唐代妇女其实多数倾向守节,生活史再婚只是相素心寡少数被迫的行为。10月24日,面朝在西安举行的唐代天清“纪念西安碑林建立92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教授、寡居中国唐史学会会长张国刚发表了自己研究墓志所取得的妇女成果,为人们揭开了唐代寡居妇女生活的生活史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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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少妻导致众多的妇女守寡
“唐代墓志中有关妇女守寡的记载,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即结婚不久就守寡;结婚10余年(约30岁)儿女还年幼时守寡;四五十岁开始的面朝中年守寡以及守寡长达40-50年等多种情形。”张国刚教授说,唐代天清《唐代墓志汇编》、寡居《续编》的妇女3000余墓志中,再婚和改嫁的妇女仅仅只有10例,而明确记载坚守贞节者就达到264例。由此可以看出,唐代守寡妇女相当多,这个历史事实不容忽视!
通过对墓志中记载的事例分析发现,这些妇女的丈夫并非都是年轻而夭亡,恰恰相反,大多是寿终正寝。年轻妇女守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丈夫比妻子年龄普遍大得多”,形成了老夫少妻的婚姻模式。在老夫少妻模式下,年轻女子在丈夫死后,便守着一份或多或少的资产,抚养子女,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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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年幼是改嫁的主要原因
通过研究,张国刚发现,孩子年幼、本人年轻是唐代寡居妇女改嫁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寡妇再嫁也有生理和精神的原因。有的寡妇无法忍受孤独而再嫁,而一般农村寡妇再嫁,只能与一些个人条件不太好的男子结合,《太平广记》中就记载有鳏夫老头想结束独身生活,而娶一位寡妇为妻的事件。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出寡居妇女再婚选择余地比较小的现实。
张国刚说,魏晋隋唐的士族根据儒家道德要求,形成了独特的礼法门风。汉代妇女盛行自由改嫁,到唐代中、上层妇女大多选择守寡,原因在于士族礼法门风向皇室和普通民众的传播普及,这反映了儒家礼法文化正逐渐为当时社会所接受。
寡居妇女素面朝天清心寡欲
不同年龄的妇女,其进入寡居生活的心态是很不一样的,也很难一概而论,尽管墓志中都极力描述寡妇的哀戚之容,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守寡的妇女要从此“摒绝人事”,素面朝天,清心寡欲,苟度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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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刚说,丧偶之后,寡妇在坚守贞节的同时,还要履行作为母亲的职责,抚养遗孤,做到所谓“妇典母范”,这也是当时社会对她们的要求。为了清心寡欲,求助于佛教是大多数寡居妇女们的共同选择。妇女年纪轻轻就空守闺房,承受着生活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既要抚养儿女、侍奉公婆、操持家务,还得忍受漫长的孤寂。在这种状态下,佛教的虚空世界就成为其精神上的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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