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郡国并行制的七王之乱原因是什么?郡国并行制有什么意义作用?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郡国并行制简介
汉代实行郡县制的郡国介刘同时,又有分封制的并行邦实存在,这是制简造成同秦朝最大的不同之处。西汉初年,施后时期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西汉郡县制,同时又分封同姓诸侯国,出现郡国两制并行。七王之乱
实行郡国并行制的郡国介刘原因
一、汉朝郡国并行制
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并行邦实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制简造成阵营,壮大自己的施后时期力量,曾封韩信、西汉英布等为王,出现这些人因为非刘姓,七王之乱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
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拥有一定的军权、财权、治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二、西楚郡国并行制
《后汉书·百官志》: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
故学者认为,汉朝郡国并行制是西楚郡国并行制的翻版,或者汉朝郡国并行制承袭了西楚。
郡国并行制的发展历史
西汉(前202年~8年)两百年间的疆域和政区变化很大,初期的版图小于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区为匈奴所占有,南方五岭以南为赵佗所割据(见南越),东南(今福建、浙南)地区和西南(今贵州、云南、川西南)地区也脱离了中央政权的管辖。
全境只有四十余郡,其中大部分郡属汉高祖刘邦所建立的诸侯王国所有,汉初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
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支郡逐渐被削,诸侯王特权被夺,王国地位降格,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汉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遂行郡(国)县两级制,与秦代的郡县制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文景两代相继执行的“以亲制疏”和“众建诸侯”之策,使王国数目增多,领域缩小;景帝悉收王国支郡以属中央,又使汉郡数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共有王国二十五(西汉一代王国最高数),汉郡四十三。
但是版图仍与汉初一样,并未扩大。汉武帝以后分全国为司隶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个监察区,上述一百零三郡国即依地域分属这十四部。
郡国并行制有什么意义作用?
一、郡国并行制的作用
郡国并行制开始实施是在西汉时期,其雏形是在楚汉之争时就出现的。当时刘邦为了分散项羽的部下,壮大自己的势力,将自己手下的大将韩信和英布等人分封为王。
华夏自周天子分封制开始实施后,天下的各路诸侯王实际上都是周姓,只因封地不同才衍生出来秦楚等等姓氏,所以各路诸侯同周天子本质上实属一脉。
关于刘邦分封的诸侯王,则并非是刘氏,也不同自己一脉,实属“异姓王”。“异姓王”的册封,是后来出现的郡国并行制的前身。即郡国并行制的作用最初是刘邦用来壮大自己的势力,分散项羽的兵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汉景帝时期,西汉的国土面积不断地扩张,通过中央集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很难治理,加上之前“异姓王”的册封,最终确立了郡国并行制。也就是说在汉景帝时期,郡国并行制的作用将国土进行划分,从而有利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进行管理。
综上,郡国并行制从其诞生到被正式确立下来,经历了西汉的几代皇帝。其能够在当时存在并发展的原因在于郡国并行制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即:
第一,郡国并行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各个分封国的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放任诸侯国自行发展经济有利于正国家的经济的发展。
第二,郡国并行制的实施有利于自然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当时的西汉疆域辽阔,但是各地的气候等并不相同,若朝廷统一制定发展政策,不利于对自然条件的充分利用。实行郡国并行制后,各个诸侯王可以自主的根据自己国家所属的地区的自然条件,进行与之相适应的农业的发展。
二、郡国并行制的意义
刘邦初定天下,面对开国功臣,一方面很感激,一方面也不得不防,正所谓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
于是郡国并行制就诞生了,刘邦等皇帝实行郡国并行制的主要意义就是为了削弱刘邦之前册封的异性王的势力。
地方实施郡国并行制的主要意义在于稳固江山,削弱诸侯国实力,但是这一目的实际上并没有达到。就西汉的历史记载,在刘邦去世后,由他的子孙接管江山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七王之乱”。
关于“吴楚七国之乱”的发生,实际是在汉景帝统治期间,当时诸侯国的势力已经远远凌驾于郡县之上,诸侯王的权利已不能满足各位诸侯对权利的向往,所以他们发动了动乱。
此时,郡国并行制的主要意义已经完全不存在了。这次动乱被占压后,汉景帝则认识到了该制度的不足,开始着手削藩事宜,但是削藩是到了汉武帝时期才被完成的,郡国并行制也被“推恩令”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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