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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老板”别跑了!

发布时间:2024-11-15 15:28:57

  时至年底,跑路老板农民工将像候鸟一样返回家园,别跑那里是跑路老板他们温暖的“鸟巢”。但随之而来的别跑一个问题是,他们能否顺利拿到自己的跑路老板工钱,给翘首等待的别跑二老妻儿一点慰藉,或者置办一点新年的跑路老板礼物,就让人又生纠结,别跑尤其是跑路老板在房地产销售日渐寒冷的淡季。

  这不,别跑还真有一个拖欠数十名员工50余万工资的跑路老板包工头,从内蒙逃到西安,别跑躲进一家酒店逍遥地看着电视。跑路老板可是别跑走了和尚庙还在呀,总不能让工钱一笔勾销。跑路老板故此,劳动部门在寻找无果情况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随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警方以涉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罪”下令抓捕马某,并在网上展开追逃。近日,鄂尔多斯警方根据掌握线索,并在西安警方配合下,将嫌疑人马某最终抓获。(11月8日《三秦都市报》)

  “跑路老板”,是近年出现的一个热词,本指以各种方式或手段,借取或骗取大量钱财,无法兑现或者偿还,最终一走了之的人。这位马某,去年6月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承包一个项目,开发商支付给他200万元,让他负责小区水电安装工程。随后,马某在项目施工期间,以种种借口拒绝支付员工工资,直至9月潜来西安。他的行为,显然涉嫌构成“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罪”,最终被抓,纯粹是咎由自取。

  这就说明,“跑路”绝对不应该是欠薪老板(包括工头)的选择,选择“跑路”,就等于选择惊恐不安、提心吊胆、杯弓蛇影、望之生畏。除非你死猪一头一头死猪。但即便“死猪不怕开水烫”,也难撼动“欠债还钱”的天理。你总得为欠薪逃逸,承担拘役或者判刑的罪责。不然《刑法》的修改(见《刑法》修正案八,第276条),就没有丝毫的意义。

  故此,那些还有这种侥幸想法的老板,请赶紧打消念头。尤其在各地采取强力措施清理欠薪的今天,更不要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果那样,不但毁了自己的前途,还会给家人造成难以治愈的创伤。到了那一步,金钱再多、财富再巨,又有什么实际的价值?

责任编辑:hdwmn_z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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