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裴莹)看到网店宣称“90%城市均可上牌”,判例联系客服确认可以上牌后,判例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消费者刘某在佛山酷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跑公司)经营的判例奥刻电动车旗舰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到货后办理上牌手续时,判例刘某才发现车辆电池信息与车辆合格证信息不符,判例根本上不了牌。判例刘某认为店铺欺诈,判例将其诉至法院。判例法院审理认为,判例酷跑公司隐瞒车辆电池信息,判例被判退一赔三。判例
网购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
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
2022年8月28日,判例刘某在电商平台店铺奥刻电动车旗舰店购买一辆“德国奥刻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判例花费1939.02元。判例
刘某表示,判例购买时商品详情显示“无需驾驶证合法上牌,广东等90%城市均可上牌”。刘某还特意咨询客服此款20A三元锂电池能否上牌,店铺客服回复称:“我们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您当地没有特殊政策都可以上牌。”
奥刻电动车旗舰店宣传截图。资料图片
然而,到货后刘某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上牌时被告知,车辆电池信息与车辆合格证信息不符,无法上牌。这时,刘某才发现这款电动自行车的《电动车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显示,配备电池的生产企业为苏州超威新能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而刘某实际收到的电池生产厂家为佛山顺德区圣鸟电器有限公司,所贴标签为“AOKE定制汽车动力锂电德国品牌”。
刘某在电商平台进行了投诉,商家回复称:“合格证是送检配置参数信息,修改不了,页面是有介绍的,送检3C合格证是随车买家都有。用户是上牌问题,不清楚当地政策,因为上牌一般就用发票合格证。”“上牌问题用户可以在当地找实体店帮忙,我们可以给点钱;找当地卖电动自行车的帮忙上牌也可以,费用联系我们。”
与店铺商量解决方案无果后,刘某以其存在违约、欺诈行为为由,将该店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车款及支付购车款的三倍作为赔偿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于2023年3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电商平台提供的奥刻电动车旗舰店营业执照资料,酷跑公司为“AOKE奥刻”商标的权属人。
庭审中,酷跑公司辩称是AOKE奥刻品牌持有公司,不存在售假情况,页面也没有用电池品牌作为宣传卖点进行销售,不存在以次充好或者虚假宣传的行为;电动车与电池是分开发货,寄给刘某的电池是寄送错误,后补寄电池时遭拒收。因此,同意解除合同,但不同意刘某提出的赔偿请求。刘某称更换电池后可以上牌,但认为酷跑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
隐瞒车辆电池信息
酷跑公司被判“退一赔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为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刘某通过奥刻电动车旗舰店购买电动自行车并支付货款,酷跑公司将相应数量的货物通过快递运输给刘某,双方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刘某与酷跑公司对解除合同均无异议,因刘某以提起诉讼方式提出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的买卖合同自法院向酷跑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之日解除。
酷跑公司销售案涉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酷跑公司在其销售页面上告知刘某所购买的涉案电动车均能上牌,但未告知电动车所配的电池有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酷跑公司认为电池属邮寄时出现错误,但与其客服人员在电商平台上与刘某协商时的回复内容不一致,实质上确认其所配电池与合格证不一致。因此,酷跑公司辩称发货错误的理由与事实不符。因电池品牌为涉案电动自行车的重要商品信息,酷跑公司隐瞒涉案车辆的电池信息,诱使刘某与其达成车辆买卖合同,构成欺诈。
2023年3月29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决酷跑公司向刘某退还货款1939.02元,并向刘某支付购买价款三倍的赔偿款5817.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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