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探索资讯

中粮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7:44: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中粮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产第届董事没有虚假记载、议决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粮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0日以当面送达、地产第届董事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议决议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中粮应到董事9人,地产第届董事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议决议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中粮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额度,地产第届董事并在公司累计贷款余额不高于公司当期总资产60%的议决议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经研究,中粮董事会同意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地产第届董事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下办理各项单笔用信,议决议用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保函。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额度中的人民币壹亿元划拨给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捌仟万元划拨给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并由公司对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使用上述划拨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日净资产的比重为8.87%。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友情链接:

外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