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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康菲漏油事故必须整合官方和民间力量

发布时间:2024-11-15 15:08:04

  9月3日,问责央视报道渤海漏油事故发生海面仍有油污,康菲与此前康菲上报国家海洋局时表态的漏油量“两个彻底”(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不符。事故同时,必须在央视的整合报道中,还有康菲员工表示“我们就是官方骗你的”这样一段内容。就此,和民康菲公司立即刊发声明称,间力央视的问责报道与事实不符,员工没有发表该言论,康菲要求央视更正错误报道。漏油量央视报道是事故否有误尚且不知,但较之康菲公司对待漏油事故处理上的必须迟缓与消极,对于这一报道的整合反应却不可谓不迅速,两种态度,鲜明对照。

  从6月4日出现溢油点至今,漏油事故已经持续了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康菲公司先是向公众瞒报事故发生情况,随后又试图将导致事故的自身因素归咎于自然原因。在遏制漏油事故方面,康菲公司则一直给人消极怠慢的现象,而在赔偿事宜上,康菲方面则始终保持刻意回避的姿态。

  康菲这般傲慢,并且延续数月至今,这实际上也宣告了目前这一套监管、问责策略的失效。事发之后,康菲公司第一时间报告了国家海洋局,虽然对公众瞒报了一个多月,但却没有对行政机构瞒报。然而,时至今日,国家海洋局在应对这一事故时,却一直给人以被动之印象。我们无法判断,国家海洋局是鉴于自身专业能力的不足,还是出于其他方面因素的考虑,以致对这匹脱缰之马一直束手无策。但到目前为止,监管的失败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也难怪已经有律师准备一纸诉状,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国家海洋局告上法庭。

  问责康菲的另一股力量便是媒体。应该说,自《南方周末》在6月底首次披露漏油事故以来,各大媒体对康菲公司的恶劣行径一直保持聚焦。然而,媒体的关注并不能弥补自身专业能力严重不足的缺陷。当然,舆论的压力也让康菲公司保证,在责任担负方面一定会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进行。

  不过,康菲公司的上述承诺却更像是“以退为进”的策略。作为一家跨国巨型企业,它所拥有的绝不仅仅是采油技术方面的专业技能,在法律层面,也必定有着极为强大的武装。康菲方面非常清楚,以目前中国的这套法律体系,能够惩罚自己的只有一部措辞含糊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海上石油勘探开发造成污染的罚款上限是20万元人民币。而在生态索赔方面,一方面中国并无相关经验;另一方面,康菲公司的合作伙伴中海油恰恰具备浓厚的官方色彩。他们有理由相信,当愤怒蔓延向中海油时,自己可以更加轻松自如。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行政监管力量薄弱、媒体监督专业性缺失、民间索赔力量未能得到整合,且同样面临专业能力的严重不对等这一问题。此外,中海油也在整个事故的发展脉络中,一直努力将自己化身为事故的监管者,而非事故的责任人。这也使得我们更倾向于作出这样的判断:中海油更奉行“利益超越国界”的理念。

  参照上述困境,我们认为最佳选择是请国务院成立渤海漏油事故调查问责小组,以取代目前仅仅由相对弱势的国家海洋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调查方,这势必将大大充实调查方的行政力量与各种资源。同时,在全球层面召集事故原因的调查专家与法律索赔方面的专家,以匹敌康菲公司方面强大的专业力量。此外,应尽快释放民间监督、索赔力量的活动空间,努力形成民间环保机构、法律人士与官方形成互动的问责策略。我们的目标是让康菲及其责任相关方为这一次漏油事故担负全部责任,并形成一个由第三方独立监管的赔偿基金。

  数百年来,公司的力量有目共睹,它们创造财富的能力让所有组织都自愧不如,也因此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但同时,在利益的驱逐下,驰骋全球的公司本身有一种天然的逃避责任的属性,在这方面,康菲公司亦不例外。要在漏油事故上驯服强大而又桀骜不驯的康菲公司,国家力量、国际力量与民间力量都必须联合起来,形成一套有效的问责机制,最终让其面对现实、面对责任。

责任编辑:hdwmn_L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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