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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9:51: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中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屯河并对其内容的第届董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次临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议决议通知于2009年8月13日以电话、传真的中粮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屯河应参加表决的第届董事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次临8人。因公司和肖义南独立董事无法取得联系,议决议所以肖义南独立董事缺席本次会议。中粮会议的屯河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第届董事有效。次临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营销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北京成立中粮屯河(北京)营销有限公司,该新成立的公司为中粮屯河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调味品、干鲜果、白砂糖、酒精、食用油、酵母、饮料、罐头制品、番茄制品销售(以上新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避免地域名称给公司未来发展造成制约,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经公司申请并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拟将现公司名称“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

(来源:集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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