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2 13:08:44 编辑:nvsheng
导读:我们大家都知道,我国是刑后行死刑减刑一个法制的国家,所以在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又杀时候,是人郭需要承担相应后果的,那么我们便要了解一下9次减刑后又杀人郭文思被执行死刑?减刑的文思条件和限度?9次减刑后又杀人郭文思被执行死刑经最高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国是被执一个法制的国家,所以在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条件时候,是和限需要承担相应后果的,那么我们便要了解一下9次减刑后又杀人郭文思被执行死刑?减刑的次减条件和限度?
9次减刑后又杀人郭文思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2年3月2日,刑后行死刑减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郭文思执行死刑。又杀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人郭2021年1月29日,文思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文思死刑,被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条件并与其之前所犯故意杀人罪恢复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文思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郭文思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减刑的适用对象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另外,死缓也可以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减刑是由哪个部门决定减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决定。《刑法》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从减刑的性质来看,减刑权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减刑权,应由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