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媒体通报:11月12日23时40分许,低级错误天河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官方称在黄埔大道员村山顶路段西往东方向发生一宗交通事故,微博交警部门立即派出警力前往现场处理。不当事后,评论一名记者在微博上讲述事件经过。低级错误广州交警官方微博发表不当评论。官方事发后,微博广州交警微博和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南粤先后发文就此事向网友道歉(11月14日《广州日报》)。不当
原来,评论当事人记者林某事发后在微博上对交通事故处理进行叙述,低级错误其中包含有质疑交警方面的官方内容,于是微博广州交警认证的官方微博发出一条回应性微博:“真相都没搞清楚,就乱吠?”虽然该条微博很快被删,不当但这种有失妥当的评论微博回应内容立时让舆论哗然。面对此,广州交警发微博表示:我支队官方微博在您的博文上发表了相关欠妥言语评论,特向您及网友表示诚挚的歉意。经查,该评论确为我支队民警个人所发,我支队将严肃处理此事,并要求全体微博管理工作人员以此为戒,加强管理。而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南粤也及时发文致歉:“我们诚恳地向各位网友道歉!同时提醒@广州交警的同事注意:微博是开放平台,人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绪,会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即使是再尖锐的批评和质疑,我们都应虚心听取,积极回应,主动释疑,有错就改,有问题就纠正。要HOLD住自己,不要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绝不能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了!”
从官方微博的及时回应可以看出有关方面对官方微博不当回应事件的高度重视,但在为此态度而肯定的同时,我们仔细揣摩回应内容,不由产生另外一种不解。不管是广州交警还是广东公安方面,微博回应的内容除了表达歉意之外,有两个重点值得深思。在广州交警的官方微博回应中一个突出的内容就是“该评论确为我支队民警个人所发”,而广东公安的回应则指出“绝不能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对于官方微博而言,民警个人所为能遮掩官方微博管理的疏漏和失职失责吗?官方微博不当评论能算是“低级错误”吗?
即便是民警个人所为,很显然这个民警必然是能进得了广州交警官方微博并且能操作的对象,一个掌握着官方微博信息发布的民警,在不明真相的基础上就对网民的言行进行否决和带有“乱吠”污蔑字眼的评价,这不能不说是官方微博管理的巨大漏洞,而这背后管理者发言的随意,更体现出官方对微博信息发布的儿戏态度,这对于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沟通和回应网络民意等职能而言,无疑是个极大的讽刺。官方微博出现了不当言论,这背后不仅是管理者和信息发布者的不负责任,更是职能部门对网络舆情管理的巨大疏漏甚至是失职失责,而随意不当言论的出现,更是对民意不负责任和对现实不负责任的失职失责,这等极端的现象出现,能使低级错误码?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官方微博不当评论,这虽然看似事小,但却引发公众的强烈关注,这其实更是官方微博不能发挥作用民意不满意的一个体现。既然是官方微博就应该自觉承担起应负的责,并建立健全相关运行机制制度,更应该有科学而及时的信息发布行为做支撑。所以,对于官方微博言论不当而言,其实不是小事情,也不是低级错误,而应该是大失误和影响极坏的失职失责,面对此情况,相关方面应该及时吸取教训,查漏补缺,强化责任,确保官方微博的正常使用和科学责任的理性凸显,任何回避这个问题和工作疏漏、失职失责的行为,都是对民意、对网络民意沟通的新的不负责任。(孔之见)
(来源:千龙网)
责任编辑:hdwmn_w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