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中粮真实、准确和完整,屯河对公告的股票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交易
一、异常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因于2008年11月19日、波动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中粮在这两个交易日中同一营业部净买入股数占当日总成交股数之比重30%以上,屯河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的股票公告,属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交易
二、异常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波动情况
经询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中粮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屯河重大事项。经询问公司大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票公告大股东回复:“按照我集团发展战略,一直有对西红柿加工食糖加工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的打算,但还是要根据市场行情变化情况才能最后决定是否实施收购计划,如有实施,我们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除此之外,我公司不存在其它涉及与你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股份转让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